作者:上海特许加盟律师 发布于:2020/10/9 9:35:56
引言
现今特许加盟活动火爆,加盟业务涵盖各个领域,诸如餐饮、奶茶、婴幼儿产品、早教中心等等都属于加盟雷区。在各个加盟领域中,公司在初期宣传中,往往标榜收益、品牌、明星代言、宣传等等,在让加盟商投资时,夸大选址、物料、服务、运营体系等等。一部分公司为了吸引加盟商投资,以赚取利益,甚至虚构与某知名品牌属于同一系列或者明星代言推广品牌等事实。而作为加盟商个人的投资者,在特许经营关系中,往往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,前往公司考察时,被公司高大上的办公场所,吹的天花乱坠的加盟政策所迷惑,再基于对公司的信任,轻易投资。
那么,如果作为加盟商签订合同,支付加盟费后又发现公司不正规,加盟公司的加盟商多数在亏钱,公司虚假宣传等等,在法律上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?
处理过很多特许加盟纠纷,发现大部分加盟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:
1、陷入公司的拖延战术,比如,某奶茶品牌加盟商汪某,签订合同约定期限1年,汪某签订合同后1个月左右,发现公司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,另外选址等服务很不到位,于是想不再加盟,要求公司退款,公司口头称,按照合同不能退款,但是可以将加盟名额进行转让,转让后,会将转让款全数给汪某,就这样,汪某一直等待公司转让名额,但实际上公司对于转让事宜根本不上心,汪某多次催促,公司均安慰称在转让,直至合同过了1年期限,仍没有退款。此时,因为合同到期,法律上即终止,汪某咨询能否再退回款项,答案只能是难度太大!
2、幻想能与公司达成协商,比如,某洗衣品牌加盟商张某,签订合同后,参加了培训,但在培训后,有其它加盟商实际经营发现生意不佳,大部分都在亏钱,张某遂要求公司退款,公司一直没有答应,张某一直前往公司,均被保安赶出,直至合同期仅剩几个月,仍未采取法律措施,因时间过长,导致失去单方解除权而无法胜诉。
以上等等,大多是因为加盟商感觉加盟时间较多,通过自己也能要回钱,或者感觉律师费太贵,不想花钱导致。
因此,本律师建议,如加盟商遇到情况决定不再继续加盟,应该当断则断,先发函,后维权,才能最大程度在法律上保护自己的权益:
第一,先向合同约定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,明确要求解除合同、返还加盟费,并载明解除合同的原因。
第二,发出解除函之后,如果加盟商还想要通过自己独自追回加盟费,这时候就不怕合同期限到期以及加盟时间长短问题。
第三,如果通过加盟商自己的行为难以追回加盟费的,建议尽早起诉,因为现在的公司都是认缴制,很多公司加盟业务开展不到数年就倒闭的比比皆是,时间拖的越久,公司如果倒闭,这时候起诉的意义也不大了。
PS:如遇专业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,以上仅供参考!